买卖货款没收到?借条也能当证据讨回欠款-余干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1127民初3031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张某分别于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7日三次向冯某购买黄某,货款共计257,000元。张某于2024年7月9日向冯某支付货款50,000元,于2024年10月15日向冯某出具借条一张,借条载明:“今借到冯某现金贰拾万零柒仟元整(207,000元)2024.10.15号据今借人张某”。后经冯某多次催收,张某至今欠冯某货款207,000元未付。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张某在判决生效后15天内支付冯某货款207,000元,案件受理费4,406元由张某承担。如果张某不按时付钱,还要多付延迟利息。
三、核心观点:买卖货款没拿到?关键在证据和及时行动!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很多人卖货后,对方拖着不给钱,还打个“借条”糊弄你。结果冯某凭一张“借条”就把20多万货款追回来了!为啥法院会支持他?核心就三点:
1. “借条”也能当货款证据,关键看内容!
张某打的虽然是“借条”,但内容写的是“欠货款”,法院一查聊天记录和送货单,立马认定这根本不是借款,而是货款!
你该怎么做?
- 如果对方说“我先打个借条”,一定要在条子上写清楚:“今欠冯某黄某货款XX元”,别光写“借款”。
- 即使对方写成了“借条”,也要保留好送货单、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这些证据。像本案中,冯某的微信记录成了关键“救命稻草”!
2. 对方玩失踪?别慌,法院照样判他输!
张某后面躲着不见人,法院直接发公告通知他。他不来答辩,等于自己放弃辩解机会,结果输得更彻底。
你该怎么做?
- 如果对方失联,马上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拖越久越吃亏(法律上3年内必须起诉)。
- 起诉时告诉法院对方失联情况,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不用你满世界找人。
3. 催款要有“痕迹”,别只靠嘴说!
冯某胜诉的另一个关键是:他多次微信催款,这些记录法院全认了!
你该怎么做?
- 催款时用微信/短信,写清楚:“XX日发的黄某货款20万还没付,请本周内结清”。
- 对方回“再等等”,你也要回一句“好的,最晚X月X日请付清”,这样就把付款期限固定下来了。
重点提醒:普通人最容易踩的坑!
- 坑1:只信口头承诺
本案中冯某和张某没签合同,但聊天记录+送货单+借条,照样形成完整证据链。记住:口头交易也合法,但必须留证据! - 坑2:以为“借条”不能讨货款
很多人纠结“借条”名字不对,其实法院看实质内容!只要证明钱是货款(比如聊天里提过“黄某货款”),借条就是铁证。 - 坑3:拖到超过3年才起诉
本案从2024年10月打借条到2025年7月起诉,还在3年时效内。超期起诉?法院直接驳回!
最后划重点:
卖货后对方不给钱,别忍气吞声!
✅ 第一步:马上整理送货单、聊天记录、对方写的条子;
✅ 第二步:微信正式催款一次,留好记录;
✅ 第三步:3年内直接去法院起诉,连律师费都可能让对方承担(本案诉讼费就判给张某了)。
做生意,钱没到账=白干!留好证据,法律永远站在守规矩的人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