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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后保险公司可向司机和借车人同时追偿-安化律师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安化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湘0923民初4174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1年3月4日22时许,被告肖某、张某及案外人夏某在安化县某店饮酒后,由被告张某驾驶小型轿车在烤鱼店坪里完成掉头,被告肖某提出由他驾驶车辆,被告张某离开车辆驾驶位置,由被告肖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由某镇方向往某镇方向行驶。2021年3月5日0时许,车辆行至某交叉路口路段时,以约为50公里每小时的行驶速度撞倒由南往北横过马路的行人李某,李某摔倒后滑到由林某停靠在路边的小型轿车底下,造成李某受伤、小型轿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肖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应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且未确认安全,应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该车辆已于2021年1月24日由被告张某在原告华安某有限公司某服务部购买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期间为2021年1月31日14时起至2022年1月31日14时止。李某于2024年7月16日向安化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原告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损失。2024年10月15日,法院判决原告在交强险伤残赔偿项限额范围内赔偿李某180000元,原告在履行赔偿义务后,有权向被告肖某、张某追偿。2024年10月25日原告已将180000元赔偿款支付给李某。

法院最终判决:肖某和张某在判决生效后15天内连带支付华安某有限公司某服务部18万元保险代偿款;同时驳回了原告要求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如何处理?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关键点:酒后开车出事故,不仅司机要"背锅",把车借给醉酒人的车主也得一起赔钱! 很多人以为买了交强险就万事大吉,但法律对"酒驾"有特殊规定——保险公司赔完受害人后,可以直接找酒驾司机和违规借车的人要回赔款。

为什么保险公司能同时向两个人要钱?

  1. 司机肖某的责任:他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超80mg/100ml就是醉驾),属于法律明文规定的"保险公司可追偿"情形。就像你借朋友手机摔坏了要赔,保险公司替你赔了伤者后,当然能找你本人要回这笔钱。
  2. 车主张某的责任:他明知肖某刚喝完酒,还主动把车钥匙给他,等于"亲手递刀子"。法院认为,车主把车交给醉酒人,就相当于放弃了对车辆的控制权,和司机一起构成了"共同侵权"。好比你明知朋友喝醉还把刀给他,结果他伤了人,你也要担责。

普通人遇到这类事该怎么办?

重要提醒

  1. 交强险"垫付不包赔"——醉驾、无证驾驶等情况,保险公司只是"代付"伤者,最终买单的还是侵权人。
  2. 车主借车要留证:下次朋友借车,发条微信"你确定没喝酒?",关键时刻能救命。
  3. 收到保险公司追偿通知别慌:立即核对事故认定书和赔偿金额,超交强险部分(比如本案18万在伤残限额内)基本难推翻,但利息、额外费用可主张不赔。

最后划重点:酒后不开车是铁律,借车不给喝酒人! 一杯酒可能换来十几万赔偿,还可能被法院列入"老赖名单"。守法开车不光为别人,更是为自己钱包上把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