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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擅自赠与第三者财产可追回-桃源律师赠与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桃源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赠与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725民初3730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肖某与林某于2004年10月18日登记结婚。林某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陆续向何某微信转账共计354513.79元,其中有九次转账520元,何某向林某转账两次共计7400元。在林某与何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林某给何某发消息:"为什么不离,闹得我有些累了",何某回:"原配好",林某回:"你好",何某回:"我其实挺想你",林某后续再回:"有多想?"何某回:"特别特别,现在可以发个520吗,很久不见,想你"。2024年8月27日,林某因呼吸衰竭死亡。

法院判决:何某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肖某347113.79元,并按年利率3%支付自2025年9月15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的利息;同时,何某需承担大部分诉讼费用。

三、遇到类似情况该如何处理

看到这个案子,很多朋友可能会问:"我爱人偷偷给第三者转账,我能要回来吗?"别急,作为天天和这类案件打交道的律师,我来用大白话给你讲清楚。

首先,要明白一个核心原则:夫妻挣的钱是两个人的,不是一个人想给谁就给谁的。就像你和你爱人一起攒的买房钱,如果你爱人偷偷转给朋友几十万,你肯定不乐意,对吧?法律上也这么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任何一方不能随便处置大额财产。

在这个案子里,林某给何某转了35万多,还经常发"520"(大家都知道"520"代表"我爱你"吧),聊天记录也暴露了他们关系不一般。法院一看就明白:这是典型的婚内赠与第三者!这种行为既伤害了原配的财产权,又违背了社会公德,所以法院认定赠与无效,钱必须还回来。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记住这三步:

第一步:赶紧收集证据,别等"黄花菜凉了"

第二步:别被"小金额"蒙蔽,1元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何某在法庭上狡辩:"大部分是几百块的小转账,用于日常开销"。但法院没买账——只要没证据证明是共同消费,微信上转出去的钱就是赠与!特别提醒:

第三步:利息别乱要,法律有规定标准
肖某想要"按LPR四倍算利息",但法院只支持年利率3%。为什么?因为这不是借款,是返还财产。记住:

最后说句掏心窝的话:遇到这种糟心事,先别和爱人吵架,更别去找第三者撕扯。第一时间找专业律师固定证据——微信记录可能过期,银行流水要申请调取,这些都有时效!本案从立案到判决只用了1个月,就是因为证据齐全。法律永远站在有准备的人这边,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是对婚姻最好的尊重。

(注:文中当事人姓名已做匿名化处理,符合法律文书隐私保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