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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货款被拖欠对方说别人欠他钱不给怎么办-孟州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孟州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883民初452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原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宋某常年经销成品羊皮和羊毛制品。2024年7月下旬至2024年11月上旬,被告通过电话和微信联系原告范某建立羊皮买卖关系,多次让原告从孟某往东北发货。被告从原告处累积购买各色成品羊皮4503张,总计货款439468.45元。2024年10月12日被告通过转账支付原告货款50000元,2024年11月8日被告通过微信支付原告货款20000元,2024年12月2日被告通过微信支付原告货款10000元,被告合计支付原告货款80000元。庭审中原告、被告均认可被告欠付原告货款350000元未还。

法院判决被告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范某货款3500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350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10月3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买卖合同欠款不能以"三角债"为由拒付,谁和你做生意谁就得给你钱!

这个案子最值得注意的是:被告宋某一直辩称"案外人常某欠我钱,所以我不该直接付钱给原告",想用"三角债"当挡箭牌。但法院明确说了:买卖合同就像两个人之间的借条,你借了谁的钱就得还给谁,不能说"别人欠我钱,所以我可以不还你"!

通俗解释:
假设你卖给小明10箱苹果,小明转手卖给小红,结果小红不给小明钱。这时候小明不能对你说"因为小红没给我钱,所以我也不给你钱"。小明必须先付你苹果钱,再去向小红要他的钱。这是两个独立的买卖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如果你遇到类似货款被拖欠的情况,请记住这5点:

  1. 证据就是你的"护身符"
    像本案中原告做的:保存好送货单、微信聊天记录(特别是确认欠款金额的对话)、转账记录、催款录音。特别是微信里让对方说"我欠你XX元"的聊天,比白纸黑字还管用!很多老乡吃亏就吃在"都是熟人,不好意思留证据"。

  2. 别被"三角债"忽悠住
    对方如果说"别人欠我钱,所以我不能付你",直接回他:"这是你和别人的事,我们之间的账得单独算"。法院只看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不会管他和第三人的纠纷。

  3. 催款要"留痕"
    不要只打电话说"快还钱",要用微信、短信书面催款。像本案中原告的录音就特别关键——录到被告亲口说"欠35万",这种证据法官一看就采信。建议催款时说:"宋老板,上次说的35万货款,您看什么时候安排?"等对方回复。

  4. 金额要双方确认
    本案中原被告在法庭上都认可欠35万,所以法院直接支持了。如果你和对方对金额有争议,一定要在交易过程中就让对方书面确认(比如微信说"对,欠35万"),避免后期扯皮。

  5. 该起诉就果断起诉
    本案从立案到判决只用了6天(11月5日立案,11月11日判决),可见小额买卖纠纷法院处理很快。别怕打官司,现在诉讼费很低(本案才3346元),而且败诉方要承担。记住:欠钱不还的利息也是你的损失,法院会支持!

最后提醒:
做生意最怕"和气生财"变成"和气生债"。即使是朋友间交易,也要做到"钱货两讫留凭证"。本案中原告虽然胜诉了,但如果当初让被告打个欠条,连3346元诉讼费都省了。下次交易时,不妨多说一句:"宋哥,微信上确认下金额吧,咱俩都省心",这不伤感情反而显专业!

(注: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人名已做技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