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方须全额赔偿,保险公司按顺序赔付 - 沁阳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882民初412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4年11月3日16时30分许,李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沁伏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沁阳市某甲门前,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范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时发生相撞,造成范某受伤,两车损坏。2024年11月6日,沁阳市公安交警大队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范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范某被送往沁阳市某医院救治,当日转至焦作市某医院住院33天,诊断为多趾切断、足部皮肤撕裂伤、足部开放性损伤伴骨折等。2024年12月6日,范某再次入住沁阳市某医院18天。经司法鉴定,范某左足伤残等级为九级。李某驾驶的车辆在中国某财险焦作公司投保交强险,在太平某财险焦作公司投保200万元商业三者险。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中国某财险焦作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范某198000元;太平某财险焦作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60832.83元;驳回范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看完这个案子,很多读者可能会问:"明明对方全责,为什么我索赔时保险公司总说'赔不了'?" 今天我们就用这个真实案例,帮您看透交通事故赔偿的关键点,让您遇到类似情况不再"踩坑"。
1. 责任认定书是"黄金证据",千万别私了
本案中,交警明确认定李某全责,这是范某获赔的基础。重要提醒:
- 事故现场务必等交警到场,索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切勿轻信"私了"承诺!曾有当事人被对方忽悠"私了给2万",结果实际损失超20万
- 认定书上若写"双方协商"而非明确责任,后期索赔会非常被动
2. 保险公司赔付有固定顺序,记住这3句话
"交强险先赔,商业险后补,肇事者最后掏"——这是法律规定的硬规矩!
- 交强险:像本案中198000元的医疗+伤残赔偿,优先从这里出(2024年标准)
- 商业三者险:交强险不够的部分,由商业险接着赔(本案商业险又赔了6万多)
- 肇事者个人:只有保险赔完还不够时,才找司机李某自掏腰包
常见陷阱: 保险公司常对伤者说"我们只赔交强险",这是忽悠!只要对方买了商业险,该赔的一分不能少。
3. 索赔金额不是"狮子大开口",法院怎么算?
范某最初要32万,法院只支持25.8万,差在哪?看法院审核逻辑:
- 医疗费:必须有发票+病历对应(范某后续治疗费获支持,因病历写明需继续治疗)
- 误工费:61岁的范某种20多亩菜地,凭村委会证明+承包合同,法院照样支持误工费!
- 护理费:医嘱写"陪护一人"才支持,范某主张的93天获认可
- 交通费:按20元/天×住院天数算,加油票307元因无关联被驳回
特别注意: 保险公司总说"出院后费用不赔",但本案法院明确:只要治疗必要合理,后续费用必须赔! 他们若拒赔,需自己举证"治疗不必要",而非让伤者自证。
4. 给普通人的3条救命建议
① 伤情别硬扛:范某脚趾伤残坚持做鉴定,才获15万+伤残赔偿。轻微伤也建议做伤情评估,很多软组织损伤后期会遗留问题。
② 收入证明要提前留:退休老人/家庭主妇想主张误工费,现在就该收集证据(如:菜市场摊位合同、打零工微信记录)。
③ 别信"快速理赔"套路:保险公司常催签"一次性协议",范某若当时签字,至少少拿8万元!
最后说句实在话: 很多伤者因不懂规则,被迫接受"打折赔偿"。记住这个案子的启示——全责方必须全额赔,保险公司顺序不能乱,合理损失一分不能少! 遇到推诿时,果断向法院起诉,像范某一样用法律守住自己的权益。
(注:文中人名及公司名称已按规范隐去,如范某、李某、中国某财险焦作公司、太平某财险焦作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