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货物后不及时对账确认会被判付全款-郏县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425民初374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
郏县某厂与李某存在铁锅买卖关系。某厂提交了7张销售单、一份货款汇总表、雷某与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记账本截图等证据,证明李某2021年至2023年4月欠货款201830元。李某认可其中150668元(2021年4月24日41500元、10月3日72413元、11月11日32860元、2022年4月20日3895元),但提出两点抗辩:
- 提交两张单方制作的退货单(金额合计31327元),声称退还了部分货物;
- 提供26240元银行转账记录,称已支付部分货款。
某厂反驳:退货单无厂方签字,转账是支付2021年1月8日的其他货款(电脑销售记录可印证),且雷某通过微信将201830元汇总表发给李某后,李某两年多未提出异议。
判决结果:
法院判令李某向郏县某厂支付货款201830元及利息(自2025年8月7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
三、遇到类似货款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办?
核心教训:对账不及时 = 默认欠款!
这个案子表面是“谁欠谁钱”,实则是“证据意识”问题。李某败诉的关键点很生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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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对账单后“装鸵鸟”会吃大亏
雷某2023年1月就把欠款汇总表发给李某,李某只回“钱到账就安排”,却拖了两年多不核实、不反驳。法院认为:如果真有异议,正常人早就跳起来吵了。就像你去菜市场买菜,摊主说你欠200块,你当时不争辩,回家躺平两年后才说“算错了”,法官凭什么信你?
→ 行动指南:- 对方发来对账单、结算表,必须7天内书面确认(微信/邮件都算);
- 有疑问立刻写清楚“XX项金额不符,附证据XXX”,别光嘴上说“我再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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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必须“白纸黑字”
李某拿的退货单是自己手写的,没厂方签字。法院直接说:你退货时连对方签收都不拿,凭啥说锅退了? 就像你退快递不寄回、不拍照,只发条微信说“我扔门口了”,快递公司能认账吗?
→ 行动指南:- 退货必须让对方在一式两份的退货单上签字(哪怕拍照留证也行);
- 大额退货同步发邮件/微信:“今日退XX锅50箱,单号见附件,请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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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备注别偷懒
李某转了26240元,但没写用途。某厂拿出电脑销售记录证明这是另一笔货款,法院就采信了。转账不写“付2023年1月货款”,等于把钱扔进“公共资金池”,说不清是还哪笔债。
→ 行动指南:- 付款时强制备注“付XX年XX月货款”(哪怕多打5个字);
- 保留对方签收的送货单,和转账记录一一对应。
最后划重点:
做生意不是讲义气,“兄弟”不如“纸”!
- 小额交易:微信文字确认“今日收李某34cm铁锅100箱,欠款27000元”;
- 大额交易:必须签合同,写清“验收期3天,逾期视为无异议”;
- 每年至少一次书面对账,避免“陈年旧账说不清”。
法律小白提示:
法院不是“和事佬”,它只认看得见的证据。
你嫌麻烦省下的1分钟对账,可能变成10万元律师费+2年官司!
(注:本文仅针对本案分析,具体问题请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