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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保险火灾损失应在限额内全额赔付-鲁山律师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鲁山律师


作为经常帮老百姓处理保险纠纷的律师,我发现很多人买了保险却不知道怎么用,遇到火灾、水淹等意外时被保险公司糊弄“不赔”或“少赔”。今天我就用一个刚判的案子,手把手教您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话不多说,直接上干货!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423民初487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谢某、林某夫妇在鲁山县某小区二楼西户居住。2025年5月9日早上家里突然起火,消防部门8点10分赶到扑灭,但房子装修、家具家电、衣服全烧光了,林某还被烧伤住院。两人花1598.14元医疗费,医保报了一部分,自己掏了912.37元。

原来,2025年3月24日,谢某通过社区花100元买了中国某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的“综治保险”。保单没给两人,但保险产品方案写得清清楚楚:

出事后,保险公司却耍赖:说装修只烧了一部分,不赔8万;说两套烧掉的制服各估价4000多元太离谱;还说医疗费和鉴定费根本不赔。两人没办法,只好告上法院。
法院找专业机构评估,结果:装修损失85820.70元,家具家电损失15980元。最后法院判保险公司赔107892.37元(含装修、家具、衣服、医疗费和鉴定费),其他没支持的诉求驳回了。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3步守住您的赔偿权!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理:买了家庭财产保险,家里遭火灾、爆炸等意外,保险公司必须按合同限额赔钱,不能随便砍价或耍无赖! 很多朋友以为“房子没全塌就不赔”“衣服烧没了没法算就不赔”,全是误区!法院明确说了:只要损失真实存在,哪怕东西烧光了不好估价,保险公司也得在保额内兜底赔。

遇到类似纠纷,您一定要做到这3步:

  1. 买保险时“抠字眼”,出事后“留铁证”

    • 别只交钱不看条款!像谢某夫妇虽然没拿到正式保单,但保留了社区发的“保险产品方案”(写明保什么、赔多少),法院照样认。
    • 出事后立刻做3件事:①打119要《火灾事故认定书》;②拍现场视频照片;③留好医疗费单据、购物小票(尤其是贵重物品)。保险公司说“你证明不了损失”?这些就是铁证!
  2. 保险公司拒赔别慌,鉴定费它出!
    很多人被忽悠“东西烧没了没法评估,不赔”。错!像本案烧光的衣服,法院直接按保险限额8000元全赔。如果保险公司扯皮,您就向法院申请免费委托专业机构鉴定(本案鉴定费3000元最后由保险公司买单)。记住:《保险法》白纸黑字写明,鉴定费是合理开支,必须由保险公司扛!

  3. 医疗费也能赔,别被“只保财产”忽悠
    保险公司常狡辩:“家庭财产险不保人!”但本案法院打脸:保险方案写了“家庭成员人身意外”,火灾属于意外,烧伤医疗费当然要赔(医保报完自付的912元全支持)。重点看合同里有没有“人身意外”字样——有就大胆主张!

最后唠一句:保险是老百姓的“安全绳”,不是保险公司的“摇钱树”。真遇到拒赔,别忍气吞声!先找社区、消协协调,谈不拢就直接起诉。这个100元买的保险,最终帮谢某夫妇拿回10万多赔偿,就是因为敢较真、会留证、懂规则。下次您家要是遭了灾,记住这三点,该拿的钱一分不会少!

小贴士:买家庭财产险时,务必确认合同是否包含“火灾”“爆炸”等情形;出险后48小时内必须向保险公司报案(超时可能影响理赔)。如果对条款有疑问,建议提前找专业律师把关,花小钱省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