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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婚外情赠与财产无效原配可全额追回-汝阳律师赠与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汝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赠与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326民初318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李某与韩某于1988年8月29日登记结婚。2019年5月17日至2025年4月21日期间,韩某通过微信向张某转账38笔共计111351.06元,并代付女士包等物品2880元,总计114231.06元。其中多笔转账金额为66.66元、88.88元、520元、888.88元等特殊数字。微信聊天记录显示,韩某与张某言语亲密,存在不正当婚外情关系。

法院判决:

  1. 确认韩某对张某的赠与行为无效;
  2. 张某需在10日内返还李某114231.06元;
  3. 驳回李某要求支付利息的诉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婚外情赠与钱物?原配这样操作才能拿回血汗钱!

核心观点:配偶在婚内偷偷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无论对方是否“不知情”,只要涉及婚外情,赠与行为一律无效!原配有权追回全部本金,但利息通常难获支持。

为什么能追回钱?关键三点说透

  1. 钱是“夫妻共有”,不是一人能乱花的
    婚后赚的钱(工资、投资等),除非有特殊约定,否则默认是夫妻共同财产。配偶瞒着你给第三者转账,就像偷偷卖了你家的房子——你没同意,买卖当然无效!本案中,韩某转给张某的11万多,法院直接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无需李某额外证明“这是夫妻收入”。(注:对方辩称“不知已婚”“钱是个人财产”等借口,法院根本不采信!)

  2. 婚外情赠与=违反公序良俗,法律坚决说不
    转账带“520”“888”等特殊数字?聊天露骨亲密?这些恰恰坐实了不正当关系!法律认为:婚内养“小三”还送钱,既破坏家庭忠诚,又损害原配财产权,违背社会道德底线。所以,哪怕张某声称“以为韩某单身”,也改变不了赠与无效的结果——婚外情里的钱,第三者必须吐出来

  3. 利息为何不支持?原配也有“软肋”要避开
    本案李某没拿到利息,因为法院认为:配偶出轨,原配也有一定监管疏忽(比如长期未发现异常转账)。但本金100%能追回!重点提醒:特殊节日转账(如情人节520元)看似“人情往来”,但结合婚外情事实,法院仍会视为赠与,必须返还。

遇到类似纠纷,三步操作保钱袋
第一步:火速固定证据

第二步:起诉时只盯“本金”,别纠结利息

第三步:别信“不知已婚”鬼话,法律只认事实

最后提醒:婚外情赠与纠纷,黄金时间是发现后3个月内!拖久了证据难找,对方可能早把钱花光。记住:法律永远站在守护家庭的一方,但你得主动亮剑——收集好证据,直接起诉,钱才能稳稳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