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时摔伤景区未及时除雪要担责但游客自己也要注意安全-栾川律师旅游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旅游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324民初101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3年11月11日,薛某通过购买河南某文旅集团经营的景区门票进入该景区赏雪游玩,在游玩下山过程中,意外滑倒摔伤。薛某与同行人员在河南省栾川县住宿一晚观察病情后,于2023年11月12日离开河南省栾川县返回其经常居住地广东省东莞市。后薛某采取保守治疗的方式,于2023年11月14日到东莞某医院门诊就诊,初步诊断为"1、急性腰肌扭伤……建议:全休1周,多卧床休息,不适随诊。",花费医疗费539.7元;于2023年11月20日到东莞某医院门诊复诊,经诊断为"1、胸椎12椎体压缩性骨折,2、急性腰肌扭伤……建议住院行手术治疗,但患者拒绝住院治疗。嘱回家后绝对卧床休息1个半月,不适随诊。"花费医疗费722元;后续又多次复诊,花费医疗费共计2692.7元。薛某在门诊治疗期间另进行针灸诊疗,支出医疗费10800元。
2024年11月1日,广东某司法鉴定所鉴定薛某胸12椎体粉碎性骨折构成九级伤残。后法院委托广东某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确认薛某构成九级伤残,误工期15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
另查明,河南某文旅集团在中国某洛阳分公司投保有风景名胜区责任保险,保险期间覆盖事故发生日。薛某提交的证据显示其经常居住地为广东省东莞市。
法院认定薛某各项合理损失共计296670元,包括医疗费13492.7元、营养费1200元、护理费6523.8元、误工费16309.5元、残疾赔偿金246516元、鉴定费2628元、精神抚慰金10000元。
法院判决:中国某洛阳分公司赔偿薛某各项损失85851元;河南某文旅集团赔偿薛某各项损失10150元;驳回薛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旅游摔伤后,景区要为没及时除雪担责,但你自己也要为没注意安全买单。就像开车上路,交警要维护好道路,但你自己也要遵守交规,不然出事了双方都得负责。
为什么景区要赔30%?
- 景区在下雪天有"特殊照顾"义务:不能只贴个"小心地滑"就完事,得真把台阶上的冰铲了、铺上防滑垫。本案中景区虽然有安全提示,但没及时清除步道积冰,所以被判担责。
- 就像你去滑雪场,如果工作人员明知雪道结冰却不管,你摔伤了他们就得赔;但如果雪道正常,你自己乱滑摔了,那责任就在你。
为什么游客要自己担70%?
- 你已经是成年人了,看到下雪天还得硬往上冲,就像明知下雨天路滑还穿拖鞋跑步,摔了只能怪自己。
- 本案中薛某没穿防滑鞋,也没扶护栏,法院认为她"对雪中登山的危险性应有一定认知",所以主要责任在自己。
赔偿金额怎么算?记住这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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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要"对得上号":薛某的10800元针灸费能赔,是因为微信转账时写了"治疗腰伤骨折";但检查泌尿系统的234元B超费就被扣了,因为跟摔伤没关系。提示:看病时让医生在病历上写清楚"因摔伤导致",保留所有票据,转账时备注治疗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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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误工费看"打官司的地方":薛某住在广东(收入高),但案子在河南栾川县法院打,所以护理费、误工费按河南标准算(108.73元/天),不是广东标准。提示:如果在老家旅游受伤,回自己常住地起诉可能赔得多;但如果在外地受伤,最好在当地起诉,免得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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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金看"你住哪儿":因为薛某长期在广东生活,所以残疾赔偿金按广东标准算(61629元/年×20年×20%=246516元)。提示:要证明你常住外地,得准备房产证、物业费单、居委会证明等,光说"我住那儿"法院不认。
遇到类似情况,这样做才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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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留证据:摔伤后第一时间用手机拍现场(结冰的台阶、缺失的护栏)、保存景区门票,找目击游客留联系方式。就像交通事故要拍现场照,旅游事故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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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别嫌麻烦:薛某因经济原因没住院,选择保守治疗,虽然法院认了针灸费,但如果伤情加重可能影响责任划分。正确做法:先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检查,保留所有病历,别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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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急着和景区"私了":景区工作人员说"我们赔你2000元私了",千万别当场答应!先咨询专业人士,薛某的损失近30万,私了可能少赔2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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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清景区有没有保险:本案中景区买了责任险,所以大部分赔偿由保险公司出。你可以要求景区出示保险单,上面会写明"每人人身伤亡赔80万"之类的内容,这直接关系到你能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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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别拖太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3年,但越早起诉证据越全。薛某2023年11月摔伤,2025年4月才起诉,差点错过最佳取证期。
最后提醒大家:旅游是开心事,安全是头等事。下雪天登山就像冬天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看着潇洒,出事后悔断肠。景区该铲雪时别偷懒,游客该小心时别逞强,双方都尽到义务,才能真正"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