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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炒股亏损后对方不认账怎么办?-武汉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武汉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1民终1968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郭某与夏某系同学关系。郭某委托夏某进行证券账户投资。
2023年1月16日,夏某微信郭某"你那边确定下来就尽快上车,后面高了就晚了",郭某回复"买的啥股",夏某回复"还不是按原来的那种",郭某问"分红比例",夏某回复"1比164呀,利息我这边",郭某"5:5",夏某"最好1比2",郭某"1:2怕你搞不定",夏某"搞得定",郭某"一晚上30万",夏某"1比2,55比45",郭某"怎么赔的起,要稳",夏某"我账上有钱要不要给你看",郭某"搞个55,好算账,不提前分红"。

2023年2月3日,郭某向其尾号为5162的某公司证券账户转账100万元,后郭某将证券账户截图通过微信发给夏某,并留言只有1:1。此时尾号为5162的某公司证券账户总资产1000009.02元,总可用2000018.04元。

2023年6月20日,郭某从其某公司证券账户提取30000元和100000元,6月21日提取200000元、70000元和30000元,合计提取43万元。2023年6月21日、22日,郭某分别向夏某转账165000元和71500元,合计转账236500元(该款项系郭某按照其证券账户收益的55%向夏某支付,430000元×0.55=236500元)。

2023年7月5日,郭某微信夏某"115-72=43,足足跌了43万",夏某回复"在开会",郭某回复"你晚上想好,怎么搞吧。1.干脆全部清仓,从新分配。2.按照之前约定,补充资金",夏某回复"哥,我在北京这边局没结束……我看看后和你讲",郭某回复"你又不是没拿钱。现在这个样子。难道我还像个傻子一样,任人宰割?赶紧清仓。回头来算账"。

2023年7月12日,郭某微信夏某"像你这样搞也没多大意思,我感觉干脆就是下午可能反弹一点吧。反弹一点干脆清仓算了。清仓算了,算账算了。因为这个搞没有多大意思,你又不补钱……",夏某回复"晚点和你打"。

2023年8月31日,西安某公司出具的《信用账户汇总对账单》显示,客户姓名:郭某,客户号319000015162,对账单日期2023年8月31日,总资产1107771.16元,负债682107.42元,净资产425663.74元。

一审庭审中,夏某对《委托交易协议》上的签名提出异议,经司法鉴定,《委托交易协议》中末页"乙方(签章)"处的"夏某"签名,与样本中的"夏某"签名,不是同一人所书写。

一审法院判决:夏某向郭某赔偿损失190422.64元;驳回郭某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夏某需赔偿郭某损失190422.64元,双方各承担50%的亏损责任。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委托别人炒股亏了钱,对方不认账怎么办?关键不是有没有签合同,而是有没有证据证明你们确实有口头约定!

很多人以为委托炒股一定要签正式合同才有效,其实不然。本案中,虽然《委托交易协议》上的签名被鉴定不是夏某本人所写,但法院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资金转账记录等证据,认定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委托理财关系。从"1比2,55比45"的分红比例约定,到实际分红23.65万元的操作,这些聊天和转账记录成了关键证据。

如果你也遇到类似情况,记住这三点:

  1. 聊天记录就是"电子合同"
    微信、短信等聊天记录完全可以作为证据!本案中,法院正是通过2023年1月16日的微信聊天确认了分红比例(郭某45%,夏某55%)。所以,和理财人沟通时,一定要保留好所有聊天记录,特别是涉及投资比例、分红方式、止损点等关键内容。不要觉得"同学/朋友关系好,不用留证据",真出问题时,这些记录就是你的救命稻草。

  2. 亏损后要果断止损,别等"反弹"
    本案中,郭某从7月5日开始多次要求清仓,但夏某一直拖延,直到8月31日账户严重亏损。法院认为,郭某作为投资者没有及时止损要承担部分责任,而夏某作为受托人未按要求清仓也要担责。所以,发现账户亏损后,立即要求对方清仓止损,同时保留要求清仓的证据(比如微信截图),别抱侥幸心理等"反弹",否则亏损扩大后你也要担责。

  3. 责任分担看"谁在操作",不看"谁是专家"
    郭某上诉说夏某是"专业金融从业人员",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但法院没采纳。因为郭某没证据证明夏某的专业身份,而且双方都知道账户密码,都有操作权。最终法院按公平原则判双方各担50%亏损。所以,别指望对方是"专业人士"就能让你全身而退——你得证明对方是专业身份,且你完全没参与操作。

最后提醒:

记住:股市有风险,委托需谨慎。口头约定也能维权,但前提是——你得有证据!